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方案3篇【精选推荐】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方案1  为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的规定,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方案3篇【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方案3篇【精选推荐】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方案1

  为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的规定,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浙农质发[20xx]2号)、《绍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绍市农局专发[20xx]11号)、《关于印发20xx 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的通知》(虞区农[20xx]12号)要求,现将 《20xx年度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各乡镇(街道)在开展监测工作的同时,要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对公众开放工作,为送样检测的群众提供免费的快速检测服务。

  一、监测类别和范围

  20xx年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以快速检测为主,开展蔬菜中有机磷、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的快速检测和生猪尿液中盐酸克仑特罗的快速检测。监测对象以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其它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生产主体为主,兼顾小规模生产主体和散户,纳入规模农产品生产主体数据库的主体要100%进行抽样检测。

  二、监测数量、品种和时间

  20xx年计划开展快速检测12000批次,送样检测600批次,总计12600批次。各乡镇(街道)监测任务要求见附件1、附件2。

  监测品种如下:

  (一)蔬菜:番茄、辣椒、茄子、黄瓜、苦瓜、蒲子、包心菜、花椰菜、青花菜、大白菜、普通白菜、青菜、生菜、空心菜、芹菜、韭菜、四季豆、豇豆等本地产蔬菜。

  (二)畜禽产品:生猪养殖场生猪尿液“*”检测。

  各乡镇(街道)每月组织开展1次以上快速检测工作。农产品生产旺季,要加大检测频率,元旦(春节)、五一、国庆(中秋)等重要节假日前,要安排一次专项监测。

  三、抽样方法和要求

  抽样要求2人以上,严格按规定填写抽样单、登记表,如实填写数据记录,不得任意涂改。合理确定抽样单位,尽量避免和区级以上抽检单位相同。同一个生产主体每次抽样不得超过3批次,1个产品只能抽取1批次。蔬菜、水果抽样工作按照 NY/T 789-2004规定执行;猪尿抽样工作按照NY/T 763-2004规定执行。

  四、检测组织

  (一)检测项目、依据

  蔬菜快速检测的检测项目为敌敌畏、对硫磷、辛硫磷、*、*、乐果、氧化乐果、甲基异硫磷、灭多威、丁硫克百威、敌百虫、呋喃丹等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检测依据为GB/T 5009.199-2003《蔬菜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的快速检测》。生猪尿样检测项目为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三种*,检测依据为NY/T 933-2005《尿液中盐酸克伦特罗的测定——胶体金免疫层析法》。

  (二)检测要求

  样品应当在抽样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工作,检测过程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操作,做到严谨认真、科学公正,检测结果客观、准确;检测数据记录真实,不得任意涂改。

  五、监测结果处理

  乡镇(街道)农产品检测室应该及时整理、分析和上报监测结果,检测数据实时上传至“上虞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信息系统”和“绍兴市农产品自检直报系统”,要求上传的数据全面、准确、规范;对检测不合格产品,及时上报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查找问题原因、消除安全隐患。

  六、注意事项

  1、监测工作应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规定开展,严肃监测纪律,规范监测程序,按时完成抽样及检测任务,及时报送检测结果。

  2、未经绍兴市上虞区农业农村局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引用和公布监测结果。

  3、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抽样送检任务做好送样工作,样品统一送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具体的抽样送检任务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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